6.1在測試點開鑿水平槽時,應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測點位置宜在墻體中部離地面高度一米左右,兩側約束墻體至少應有1.5米以上,同一墻體測點不宜多于1個。
在選好的墻體上開上下兩個洞,上孔洞尺寸250×250×70㎜,下孔洞尺寸250×250×140㎜,上下孔洞必須對齊,兩孔之間的垂直距離24墻體距離為7皮磚高,37墻體距離為8皮磚高。開孔時應注意不應松動兩孔之間及四周的砌體,上孔下表面及下孔表面應為平整的磚面。
6.2 在槽孔間安放原位壓力機時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將反力板置于上槽孔,千斤頂置于下槽孔,在上槽內的下表面和千斤頂的頂面,分別均勻鋪設濕細砂,厚度不大于10mm,安放四根鋼拉桿,使兩個承壓板上下對齊后,擰緊螺母并調整其平行度;四根鋼拉桿的上下螺母間的凈距誤差不應大于2mm。正式測試前,應進行試加載試驗,試加載值可取預估破壞荷載的10%。檢查測試系統(tǒng)的靈活性和可靠性,以及上下壓板和砌體受壓面接觸是否均勻密實。經試加荷載,測試系正常后卸荷,開始正式測試。
6.3正式測試時,應分級加荷。每級荷載可取預估破壞荷載的10%,并應在1—1.5min內均勻加完,然后恒載2min。加荷至預估破壞荷載的80%后,應按原定加荷速度連續(xù)加荷,直至槽間砌體破壞。當槽間砌體裂縫急劇擴展和增多,壓力表的數字不在增大時,槽間砌體達到極限狀態(tài)。
6.4 試驗過程中,如發(fā)現上下壓板和砌體承壓面因接觸不良,致使槽間砌體呈局部受壓或偏心受壓狀態(tài)時,應停止試驗。此時應調整試驗裝置,重新試驗,無法調整時應更換測點。
6.5 試驗過程中,應仔細觀察槽間砌體初裂裂縫與裂縫開展情況,記錄逐級荷載下的油壓表讀數、測點位置、裂縫隨荷變化情況簡圖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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